非诚勿扰宝马案判决 孙雅莉被判返还28万元车款
女嘉宾孙雅莉被判还28万车款
(2011年)12月16日上午,朝阳区法院对备受关注的《非诚勿扰》男嘉宾鄂皆豪起诉女嘉宾孙雅莉“悔婚案”作出一审宣判。
《非诚勿扰》男嘉宾鄂皆豪起诉要求,返还“为结婚”送给女方的一辆宝马车购车款。孙雅莉承认宝马系男方出资购买,双方没有婚约,男方送车是炫富而非为结婚的“彩礼”,不同意退还(新京报曾连续报道)。
16日上午,朝阳法院一审判处孙雅莉返还鄂皆豪“大部分车款”28万元。
据原告鄂皆豪诉称,去年9月,原被告参加《非诚勿扰》节目录制时相识,10月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便开始谈婚论嫁。原告以结婚为目的,给被告孙雅莉购买了一辆宝马318轿车,轿车登记在被告的名下。孙雅莉在交往中发现,鄂皆豪的家境远没有他说得那么好,便不同意结婚。要求孙雅莉返还宝马轿车车款29.69万余元。
今年5月份,鄂皆豪起诉后,孙雅莉发微博称遭“陷害”,其经纪人称两人不是男女朋友关系,也没有谈婚论嫁。
开庭时,孙雅莉律师首次承认两人曾谈恋爱,涉案的宝马车也是鄂皆豪出资购买,但否认孙雅莉见过鄂皆豪的家长以及双方存在婚约。
孙雅莉的律师称,原告在与孙雅莉交往中,同时与其他女孩交往,是玩弄女性,孙雅莉发现后才拒绝结婚的。
法院一审判退大部分车款
朝阳法院认为,结合本案案情可确定双方在确立恋爱关系后很快表露出缔结婚姻的意愿。在此基础上,鄂皆豪为孙雅莉出资购买了近三十万元的宝马车,应属贵重物品,与在恋爱期间的男女朋友为促进情感、表达心意而赠送的一般性礼物是有区别的,结合中国传统的习俗、现代社会的人情因素以及宝马车的价值等综合分析,此宝马车具备彩礼性质。
法院认为,现双方已因孙雅莉认为鄂皆豪与其他女性存在不正当关系为由结束了男女朋友关系,未能缔结婚姻关系,鄂皆豪欲与孙雅莉共同生活的目的已无法实现。从双方确立恋爱关系到购买宝马车,再到双方分手仅三个月时间的角度考虑,孙雅莉应当大部分返还具有彩礼性质的宝马车,现因宝马车已登记在孙雅莉名下,法院从车辆价值及使用时间等情况酌情,判处孙雅莉返还原告鄂皆豪28万元。
来源:新京报网http://news.bjnews.com.cn/news/2011/1216/142668.shtml